星期五, 3月 16, 2007

明基案 轉辦盜賣股票護盤

明基案 轉辦盜賣股票護盤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7.03.16 04:28 am

明基電通公司內線交易案,桃園地檢署已轉向盜賣股票護盤、涉及背信和洗錢方向偵辦,將追查明基匯往海外的資金有無流入私人帳戶,同時將一併調查有無動用子公司的資金護盤。

至於限制李焜耀出境一事,檢方的偵查作為,是為了「防範力霸案王又曾事件」重演,以免到時引發社會抨擊。

根據桃園地檢署掌握的資料,明基內線交易案有二大區塊,一部分是前財務長劉維宇、劉大文等人在公司公布虧損財報前,先出脫手中持股以規避損失;另一部分則涉及公司高層運作盜賣股票護盤的操作。

據檢調單位調查,明基在馬來西亞設立紙上公司後,去年初起,財務部副總經理游克用陸續盜賣公司保管的員工配股股票,透過花旗銀行指定帳戶匯往海外,在明基股價重挫時,再以「外資」名義回台護盤。

由於這種操作手法牽涉到背信和違反洗錢防制法,檢方將追查明基匯出海外的資金流向何方,以及有無流入私人帳戶和中飽私囊、回台護盤的資金有多少等細節。

檢調單位認為,明基盜賣股票匯出的金額在三億元左右,即使全部回流護盤,也不足以撐住盤勢,因此不排除明基動用其他子公司的資金長期護盤,將列為日後追查重點。

目正由廿多名事務官解讀查扣的十多台電腦和相關資料,並比對每一筆資金流動情形,以釐清疑點,深入追查有無子公司資金被動用護盤,檢調以明基護盤是「西門子後遺症」形容,部分高層可能不易躲過這場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