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前德國子公司擬求償 明基:毫無法律根據
(記者沈勤譽/台北) 2007/03/27
國外媒體報導明基(2352)已經宣告破產的德國手機子公司(BenQ Mobile GmbH & Co.;簡稱OHG),將由資產清算管理人對明基求償5億歐元(約6.65億美元),明基方面強調OHG無法律根據,但將積極抗辯,如清算管理人的言論影響明基商譽,將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針對外電報導OHG資產清算管理人,擬對明基提出5億歐元求償,並指稱明基在宣布停止投資德國手機子公司之前,有數百萬歐元的不明資金匯至母公司,明基26日澄清表示,明基並未收到任何文件說明求償的法律基礎,相信OHG清算管理人的說法並無法律根據。
明基強調,在宣布停止投資德國手機子公司之前,OHG依正常程序確有匯出款項,支付給明基及其子公司到期的應付帳款,扣除此筆帳款之後,在OHG申請無力清償保護之日,仍積欠明基應收帳款約1.62億歐元,絕無挪走OHG資本;而明基所有對OHG的應收帳款,在2006年第三季已提列呆帳準備。
事實上,明基曾與國際法律事務所進行討論,認為OHG清算管理人對明基求償的案件,成功機會甚低,不過,如果OHG清算管理人提出求償,明基將積極抗辯以維權益。
明基也鄭重表示,OHG清算管理人如對外有任何無法律根據的不實放話,導致損害明基的商譽及權益,明基將保留一切權利究其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明基在2006年9月底宣布與OHG切割後,歐洲媒體陸續有不少對明基的負面報導,但明基都保持低調不對外評論;不過,由於OHG確定沒有企業接手,加上明基仍將歐洲視為主力市場,也贊助2008年的歐洲盃足球賽,明基內部決定化被動為主動,不僅對台灣媒體澄清相關傳聞,也打算與歐洲媒體直接溝通,最近的「危機處理」態度,與過去半年來明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