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施振榮:明基事件緣于臺灣分紅制度不完備
北京新浪網 (2007-04-13 03:07)
明基李焜耀遭『內線交易案』調查
王如晨
明基所謂『內線交易案』案情z瓣ˉ秶[。前天下午,該公司董事長李焜耀與總經理李錫華以被告身份遭臺灣地區某機構約談,此後兩人分別以1500萬、1000萬元新台幣作為保証金,得以保釋,但已被限制離開臺灣。
這是3月13日明基發言人、財務總監游克用被拘以來,該公司高層遭遇的又一次傳訊。明基代理發言人王淡如昨天表示,董事長與總經理只是配合上述機構『理清案情』,否認了公司從事『內線交易』與『盜賣員工股票』的質疑。
《第一財經日報》獲悉,英業達公司昨天也遭到臺灣上述機構調查,董事長張景嵩、總經理李家恩等高管已遭傳訊,理由之一與明基完全一致,即『涉嫌內線交易』。而另一理由則是,臺灣地區減資,而大陸工廠卻在增資。
對於明基一案,臺灣上述機構的理由是,明基公司某些員工涉嫌通過非法內線交易獲得收益。
明基自然不認同這一說法。它宣稱是這是海外員工分紅問題所致。李焜耀沉默一日後,3月15也以公開信聲明稱:『明基從事內線交易、盜賣公司股票、或操縱股價的行為,絕非事實。』但是,游克用之後一直被羈押調查。
宏碁創始人施振榮也進一步發表公開信表示,明基『內線交易』事件,源于臺灣地區高科技企業分紅制度不完備。他說,宏碁公司剛上市時也曾遇過類似問題。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這是臺灣地區防止高科技企業持續西行大陸的手段,並試圖在整個產業界引發『寒蟬效應』。2004年以來,包括聯電、中芯國際等公司也遭遇到臺灣很多機構的調查。
Related相關
『聯電和艦案』和『中芯國際案』
2006年,臺灣聯電被臺灣地區懷疑掏空臺灣總部資產,違法投資蘇州和艦,並轉移半導體技術。經過1年多查証,最後以聯電受罰500萬元新台幣、蘇州和艦交給聯電臺灣15%股權收場。
中芯與臺灣相關機構的矛盾理由,與聯電案基本一致。2004年,後者懷疑張汝京動用臺灣資金非法投資大陸,因此欲對其罰款75萬美元,並判處2年監禁。
張汝京不滿,當年聲稱放棄臺灣戶籍,並反訴該機構。2007年3月中旬,判決結果表示,張汝京投資上海是由開曼中芯國際董事會決定,非個人行為。張汝京最終勝訴。